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
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
2023.05

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 ,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,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,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 、公安部 、商务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 、海关总署     、税务总局  、国家网信办、国家中医药局 、国家药监局、最高人民法院 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
《指导意见》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   ,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。一是坚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 ,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 ,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 。二是着重强调跨部门综合监管 ,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,从登记管理 、资质审核    、“证”“照”信息共享、通报会商  、联合抽查检查  、协同监管 、行刑衔接等多个维度同时发力 ,构建贯通协同   、高效联动的行业监管体系。三是统筹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 ,充分考虑医疗美容行业规律特点 ,在推进优化行业准入条件     、提升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服务 、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约束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     。  

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    ,将有效推动医疗美容行业常态化、综合性监管 ,有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 ,形成以有效监管促进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  ,为持续激发医疗美容行业发展内生动力 、推动医疗美容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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